光地展商参展须知

光地参展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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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光地的参展商须依照主办方及展馆方的搭建要求,自行或委托专业搭建商进行特装施工。参展商请下载并填妥光地展台设计申请表,请必须于指定日期前将此表格并回传至指定搭建商,以取得核准。

承建公司

光地参展商可自行指定承建公司搭建展位,承建公司的资料,如公司名称及地址等,需于指定日期之前由参展商填妥表格7 《光地展台搭建申请》,并回传至广州壮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取得核准。主办单位有权因任何原因拒绝该展商聘用某承建商,且不需向参展商作出解释。 展台搭建前,参展商须向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广州壮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缴纳施工管理费。未缴纳则不允许进行搭建。

展位设计申请

所有展位设计图须在 指定日期之前,原件一式两份送交至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广州壮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批核。提供的展位图样比例不得少于1:100,并需在设计平面图与设计立面图上清楚标明地板,高度,设备,颜色,物料,活动的展架,视听器材,展品重量和运输材料等。特装参展商或者施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全部要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 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平面图,侧面图、立体图(包括平面尺寸,立面高度尺寸及材料说明) 2) 配电系统图(说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等级(220V/380V),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3) 配电平面图(注明展位的总配电箱位置;灯具等用电器的种类、功率和安装位置) 4) 填写附表《电力及设备供应》-表 5(加盖参展企业单位及施工单位公章) 5) 填写附表《光地展台设计申请》-表 7(加盖参展单位及施工单位公章) 6) 填写附表《光地展台安全承诺书》-表 8(加盖参展单位及施工单位公章) 7) 施工违规扣罚规定-表 12(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8)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 展台搭建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展位保险单复印件 备注: 所有报审特装的资料必须以 A4 纸规格邮寄原件。报审资料必须注明:展会名称、展会时间、展位号码、参展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若设计图样未能在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广州壮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自行设计的展位将不获接纳,大会指定搭建商将会为参展商建造标准展位。 请注意:若于 指定日期,光地仍未进行任何工程,大会指定搭建商将会在该位置搭建标准展位,费用将由参展商支付。

展位设计审批

主办单位和大会指定搭建商在核准展位设计申请前,可要求更改或修正设计图样,并有权考虑驳回申请。 特别设计的展台必须获得主办单位和大会指定搭建商的书面核准,才可进行施工。 特别设计展台的参展商须确保其承建商,在设计展位时清楚了解以下事宜。违反以下原则,可能导致主办单位及展览中心要求修改其装置,因此产生的费用将由参展商承担。

光地展台搭建要则

1. 场地的测量皆以公制单位为准,参展商须于施工前确认展台范围是否依照主办单位发出的图面规划,若有不符,需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以做修改。主办单位对于任何施工后的错误报告将一概不予负责。 2. 展台的任何部分皆不可超越光地的指定范围,包括射灯及参展商展位楣板-公司名称及标志。特装展台限高为单层4.5米,双层6米。 3. 两层展位的搭建指引:展位净面积须在90m2以上且不与其它展位相连,必须按有关消防申报要求经审批后,方可搭建两层特装展位。两层展位的总高度不能超过6米,第二层的搭建面积不能超过地面面积的1/2,且只能用于业务洽谈。为确保消防安全,第一层展位必须自行配置悬挂式6公斤干粉灭火器,20m2配置一个,20~30 m2配置两个,以此类推。 4. 展馆内天花不得悬挂吊物,亦不可在地面,墙壁或展览馆内任何位置安装固定装置。 5. 参展商的展台楣板,公司名称及展台编号须放在显眼位置及面向通道, 若主办单位认为位置不明显,主办 单位有权将楣板及编号放于适当位置,其衍生的费用,需由参展商承担。 6. 所有在公众视野范围以内的展台结构,需加以修饰至大会认可的标准(包括围板的背面,与其他展台之间的位置及通道部分)。 7. 展览馆内严禁使用喷漆,焊接及电锯。 8. 参展商需与地毯及任何地面平台铺设防护措施。所有用于建造展位的材料均需具有阻燃性,并接受展览会场与大会的检验。这些材料也应符合展览会其他相关单位及中国政府部门的规定与法规。如参展商于展览会场被发现违反上述相关政府部门及单位规定而导致无法参展,则参展商须承担一切责任,与大会无关。 9. 展品的运送,装卸及光地展位的费用需由参展商自行负责。此类工作均需依照主办单位的安排及规定期限内完成。 10. 参展商须自行负责保险事宜,主办单位在现场操作时对参展商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毁,皆有赔偿豁免权。 11. 参展商及其委托的搭建商需清理遗留在现场的搭建废物或剩余材料。任何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将被视作废弃物,参展商及其委托的搭建商须承担处理所产生的费用。 12.布展期间所有进馆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场。安全帽佩戴要求具体如下: (1)筹、撤期间所有进馆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安全帽(GB2811-200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等,有出厂合格证标签或安鉴认证,且在保质期内; (3)安全帽必须调整好松紧大小,系紧下颚带,防止脱落,避免发生人体坠落或二次击打时安全帽脱落。

电力

1. 展览会场内的电力只限于照明及能源供应。 2. 大会承建商将负责会场内的所有电力施工,费用需由参展商负担。展位设计图需连同电力安装位置图一并交回主办方核准。电力供应一般为380伏特/220伏特/50赫兹(+/-6%),单相电源。如需要电力较大的高压三相电源,必须先向指定搭建商预定。不可使用拖线板或转接器。 3. 电力供应及最后的连接与配电安全检查需由大会指定搭建商完成。安全检查只会在所有展位搭建工作及电力安装项目完成后方可进行。 4. 所有电力设施及配线的安装均需符合展馆规定,开关及所有电力配送管线必须安装在展位范围以内。

大会保险

展会搭建施工单位(如展位施工搭建、设备安装等)必须为其搭建的展位购买公共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展位财产险、工程一切险。展位搭建施工单位同时必须向大会主场承建商提供以上保险的相关证明文件。展会期间,主办单位不会为其参观者或参展商的财物、展品的损失或损坏负责,建议参展商在展览会期间为其展位的相关人员、展品等财物投保 展位搭建保险费用参保准则: (按展位搭建施工单位在展会内负责搭建展位面积总和计算) 50 平方米及 50 平方米以下,参保费用为 350 元; 50 平方米以上至 100 平方米(含 100 平方米),参保费用为 680 元 ; 100 平方米以上至 150 平方米(含 150 平方米),参保费用为 900 元; 150 平方米以上至 200 平方米(含 200 平方米),参保费用为 1020 元; 200 平方米以上至 300 平方米(含 300 平方米),参保费用为 1360 元。 详情垂询: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559 号太平洋大厦 联系人:何军 (小姐) 电话:1866504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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